唐山港: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容摘要
来源:网络 热度:1℃ 2025/7/15 17: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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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规定,当出现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高管、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报告内容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日常交易、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如重大诉讼、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管理,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完成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整理并妥善保管披露信息。制度还明确了责任与处罚措施,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违反制度者将被追究责任。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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